镇江工商发布国庆受理消费投诉举报情况,家用电器类投诉最添堵
(张鹏云 仇冰 陈红生) 国庆假期是消费旺季,也是消费投诉高发的时段。节后,从镇江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获悉,国庆期间,该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共计166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4.60%。其中咨询113件,投诉45件,举报8件。
在受理的45件消费者投诉中,商品类投诉为25件,服务类投诉为20件。商品消费投诉中,主要涉及家用电器、服装鞋帽、家居用品、首饰、通讯产品等。服务类消费投诉中,主要涉及销售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教育培训服务等。
从受理投诉的性质看:涉及售后服务的投诉最为集中,有24件,占投诉总量的53.33%;其次是合同类的投诉为9件,占投诉总量的20%;第三是涉及商品质量的投诉为5件,占投诉总量的11.11%;目前所有投诉举报均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
家用电器类投诉让消费者最“添堵”
国庆期间,在商品类投诉中,家用电器投诉最多,占总投诉量的11.11%。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购买电视后安装费用纠纷。消费者收到的家电有到瑕疵,退货时货款不能及时到账。另外,还有一些商家不履行“三包”义务免费给消费者维修电器。
家住扬中的消费者陈先生投诉,他在五星电器扬中店购买了两台长虹电视,一台65寸,一台43寸。当时陈先生和销售人员约定,65寸电视的支架收费140元,43寸电视的支架收费100元。后来,陈先生自己购买了支架,安装电视的工作人员仍要收费240元。陈先生联系商家,商家称这是安装费用。陈先生认为,安装电视没有使用商家的支架,商家应免费提供安装服务,不应收取安装费用。
消费者张女士投诉反映,10月1日在新世纪商厦购买了一台美菱双门冰箱。4日商家送货上门后,就拆开了包装。6日,张女士发现冰箱门缝不平整,而且有划痕。张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称暂时无货可换。于是,张女士就要求商家退货,但因为张女士当初购买时是刷卡付费的,所以退款不能立即退还到张女士的银行卡上。张女士要求退现金或者等冰箱有货时再从新送货。
服装鞋帽类商品消费者投诉也不少
服装鞋帽类投诉在商品类投诉中位列第二,占总投诉量的8.89%。消费者的主要问题包括:购买的衣服和鞋帽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退换货;商家销售服装时不按宣传给予优惠等。
消费者陆先生投诉说,我是美特斯邦威服饰店的会员,商家在手机上推送优惠券,购买打折后的商品总价超过500元可以再减50元,特价款不享受。陆先生在该店选择了两件衣服,一件是8.8折,一件是4折,两件衣服总价超过了500元。但是商家却不给陆先生使用可以再减50元的优惠券,理由是那件打4折的衣服是特价款。陆先生认为,衣服是不是特价款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不应该是商家说是特价款就是特价款。他要求使用50元的优惠券结账。
手机尾号为“9235”的消费者投诉反映,她在丹阳华地百货的耐克专柜购买了一双耐克鞋,才穿了一个小时就磨破了脚。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解决,但柜台有关人员表示,这双鞋是没有质量问题的,而且销量一直都很好。按照鞋子“三包卡”上的规定,没有质量问题商家是不支持退换商品的。
丹阳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经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但根据《镇江市鞋类商品售后服务实施办法》规定,凡在一个月内出现断底、断跟、断面、断帮脚质量问题之一者可以退货处理。此纠纷的根源是如何确定是否质量问题。考虑到每个人的脚型不一样,仅从磨脚的情况看难以断定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要举证证明是质量问题,或者有鉴定。既然无法确定,但穿鞋子又造成了伤害,这种情况一般只能协商解决。
餐饮住宿类投诉假日期间较为突出
国庆期间,许多消费者都会选择外出游玩或者和朋友家人聚餐,由此也引发了不少投诉。消费者主要投诉的问题有:消费者在网上预订宾馆,因为临时有急事,无法退房。预订的房间与酒店网络宣传图片差距太大,消费者要求换房或者退差价房无果。餐馆就餐,商家未按承诺收费。还有消费者反映丹徒区的一个景区没有明码标价,没有路线归划图,国庆期间学生证不给打折,游园卡不给使用等等。
消费者陈女士投诉说:“我在去哪儿网站预定了10月4日润扬环龙酒店的两个标准间。可是10月4月早上,我接到了我所居住小区物业公司的电话,说我家里漏水了,无奈之下我只能回家处理。我联系去哪儿网站客服取消订单,客服人员称酒店不同意取消订单,他们也没有办法。”随后,陈女士又电话联系酒店,酒店仍然坚持不愿退房。
消费者蔡先生投诉反映,他国庆期间入住茅山半岛酒店,发现入住的房间与宣传的不一致。蔡先生要求换房或者退还差价,均遭到酒店的拒绝。
消费者马先生投诉说,国庆期间入住镇江一家酒店,孩子喝了酒店提供的免费矿泉水,喝完水后发现瓶子底部居然有美瞳眼镜片。酒店方愿意免除马先生当天的房费,但马先生要求酒店赔偿。
实体店不能无理由退货,定金概念要理清
国庆期间,镇江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共接到的113件消费者咨询,其中商品类咨询53件,服务类咨询60件。一些消费者对在实体店购买商品,由于个人原因要求退换货,遭到商家拒绝不能理解。还有一些消费者对于“定金”的含义了解不清楚,往往在一时冲动的情况下交了定金,事后又不想买了,认为货还没有收到,商家不会产生损失,要求退定金。在接到消费者举报8件,商品类举报1件,服务类举报7件。举报的问题有:餐饮商家节假日销售的商品价格与平时不一样;商家无照经营;冒用别人商标和品牌,销售假冒鞋类和窗帘类商品。
上海一对夫妻吵架把电脑椅往窗外扔,还有更离谱的
来源:上海消防
吵架生气就喜欢扔东西,
是你吗?
但是有人气头上来,
把东西往窗外扔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
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近日,上海宝山一老小区内,
一对夫妻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
一气之下竟将电脑椅扔出了窗外。
结果,
椅子被四楼晾衣杆挂住了
但看起来随时可能掉落
十分危险!
周围邻居不得不打电话报警
消防员赶赴现场后,
第一时间疏散了楼下围观群众
并拉起警戒。
经过了数十分钟的尝试后,
消防员成功用套牢电脑椅,
并安全缓降至地面,
为居民排除了安全隐患。
小夫妻的“任性”行为
所幸没有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但网友们清一色谴责这种行为
※普法时间※
高空抛物无论是否砸到人
都可构成高空抛物罪。
今年4月,
江苏扬中首例高空抛物案宣判
男子从15楼扔下电脑椅
电脑椅砸到该栋楼北侧走道上,
遭到严重损毁。
法院以高空抛物罪
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8月28日13时许
湖南省湘潭湘乡市翻江镇
一栋2层的民房发生火灾
火从一楼烧到了顶楼
整个房顶全部被烧穿
过火面积120㎡
家中家具家电不同程度损毁
现场居民透露
当天中午
这家的儿子与父母发生争执
儿子一气之下
便在房屋内喷洒了汽油点燃了房子
邻居发现后报了警
目前
该男子已被公安派出所带走调查
生活中
我们偶然会遇见一些
“小摩擦”引发“大冲动”的事故
争执双方一言不合就
故意放火点燃自己家房屋和车辆
这种行为犯法吗?
作为主人真的可以为所欲为吗?
重庆
父子俩酒后拌嘴互泼白酒并点燃
2020年6月3日
重庆市渝中区一对父子酒后拌嘴
一气之下竟互泼白酒
还点火引燃两人的身体
着火后两人痛苦万分在楼道内挣扎
并互相用衣物试图扑灭身上的大火
几天后
儿子脱离生命危险
父亲却因感染过重而死亡
山西
夫妻俩吵架将车辆点燃
2021年9月14日
山西临汾翼城县唐霸大道附近一汽车起火
据目击者称
一对夫妻吵架
由于情绪激动将车辆点燃
两人不仅不灭火
还在车前打起架来
广东
凌晨夫妻吵架,丈夫怒纵火连累20多名邻居
8月8日凌晨0时45分许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一广场住宅楼4楼
一户居民家中的卧室起火
过火面积约10平方米
现场浓烟滚滚
消防员挨家挨户敲门叫醒20余名居民
紧急疏散下楼
火灾随后被扑灭
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警方初步审讯
事主项某(38岁,黑龙江人)交代
因家庭琐事与妻子王某发生争吵
就到阳台收拾衣服
准备离家外出
随后发生拉扯
见妻子王某撕烂自己衣服
项某一气之下
遂用打火机点燃王某的衣服
导致房内衣柜同时着火
引发火灾
随后
项某因涉嫌放火已被警方刑拘
※普法时间※
那什么是放火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即便未造成严重后果
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造成相应严重后果的
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
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同时
在烧毁自己房屋的过程中
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害的
仍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即不特定的多人的
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
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
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也会构成放火罪
那么
不是故意放火
是否就可以免除法律的惩处呢?
很遗憾!同样不行!
过失引发火灾
根据现行的《消防法》规定
过失引发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
将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广东消防、 上海宝山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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