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绛县配网10千伏线路全部恢复供电
来源:中国新闻网
新绛供电职工蹚着洪水敷设应急电缆。 赵春燕 摄
中新网运城10月16日电 (记者 陆祁国)随着洪水从新绛县城和村庄退去,该县供电线路及设施清淤、检修、除湿等工作进展顺利。记者16日从国网新绛县供电公司获悉,目前,该县配网10千伏线路全部恢复供电。只要低压用户符合供电条件,随时可以进行供电。
近日,山西多地遭遇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最强秋汛,汾河下游新绛段遭遇近40年来最大洪峰。10月7日17时许,位于新绛县桥东村附近的汾河北段堤坝发生决口,县城部分低洼地段及村庄积水严重。
供电职工按要求走进每一户返家居民家中,面对面讲解安全用电知识。 赵春燕 摄
10月6日当天,国网新绛县供电公司全员返岗,检修车辆、准备应急物资,并对低洼地段的变压器等供电设施实施不间断巡视,随时准备出动。
水来人退电停。“哪个地方来了洪水,我们就要派人及时断电。”国网新绛县供电公司经理张天忠介绍,汾河洪峰过境期间,该公司根据各地段积水情况,在协助转移疏散人员的同时及时断电,确保全县无一人因漏电而导致人身伤亡,最大限度保护供电线路及设施安全。
抗洪抢险期间,国网运城市供电公司为新绛县调配4台箱式变电站、1600余米铜缆及相关设施器材;新绛县供电公司抽调全县9个供电所100余名职工,动用吊车3辆、拖拉机2辆、装载机2辆、皮卡车14辆,在当地村民和志愿者的配合下,踩着泥泞、蹚着洪水,连续奋战9个小时完成电缆敷设,为大量排水泵提供稳定电源。
10月15日晚,曾因积水导致停电的新绛县龙兴大街,大部分区域路灯点亮,商户恢复营业。 韦亮 摄
10月6日以来,运城市、新绛县两级供电部门累计投入200余万元抗洪保电应急物资,助力抗洪抢险的同时,居民安置点和复工复产供电保障到位。
水退人进电通。10月8日16时许,随着汾河新绛段桥东村附近堤坝决口成功合龙,各积水地段的排水进度加快。
10月12日,国网新绛县供电公司全面展开供电线路及设施清淤、检修、除湿工作。截至10月15日,全县所有配网10千伏线路全部恢复供电。
“这就意味着,目前城区和村庄所有综合台区配电变压器都已恢复供电,保证居民正常生活生产需求。”张天忠介绍,被转移疏散的居民返家之前,新绛县有关职能部门对遭遇水淹的房屋进行逐一鉴定,确认没有危险才能组织居民返家。“只要我们接到政府职能部门通知,确认居民可以返家,我们就组织职工对居民房屋内的供电线路、设施、用电器具进行全面排查。”
记者在返家居民家中看到,供电职工面对面向居民讲解安全用电知识。对于被水浸泡的插座,供电职工全部进行拆卸并做晾(烘)干处理,对于被水浸泡过的家用电器,提醒居民暂时不要使用。(完)
【新绛公安】网安大队查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自“夏季行动”开展以来,新绛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况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各项摸排,严厉查处各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8月7日,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行政处罚一名违法行为人。
近日,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排查中,发现新绛县某家电销售店铺老板手机内存在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信息内容包括姓名、住址、手机号码,有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的嫌疑。经进一步调查,该店铺实际经营人李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400余条,用于电话营销,扩展业务。目前,李某已被新绛县公安局依法行政处罚。
下一步,网安大队将持续开展网络安全排查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检查,全力维护我县网络与信息安全。
警方提示: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第64条第2款规定,违反本法第44条的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新绛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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