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收集太“任性”,个性化广告关不掉,侵权责任举证难,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回应公众“吐槽”
新华社北京4月26日电
题:信息收集太“任性”,个性化广告关不掉,侵权责任举证难,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回应公众“吐槽”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白阳、颜之宏、刘硕
信息收集太“任性”、个性化广告强制推、侵权责任举证难……公众这些“吐槽”,在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中给出了回应,相关问题有望得到破解。
搜集信息太任性?不得通过“胁迫”方式并在最小范围、用影响最小方式处理
手机里令人眼花缭乱的APP,也许正是你个人信息泄露的“元凶”。
2020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专业检测公司,对本地企业开发经营的“贪玩蓝月”“地宝网”等6款手机APP进行检测,发现它们均存在违规问题,包括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收集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等。
针对当前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不透明及过度收集、使用等突出问题,草案二审稿明确,不得通过“胁迫”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小范围、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目的、方式和范围,应当保证个人信息的质量,避免因个人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对个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一些APP如果用户不授权就用不了任何功能,存在‘强制索权’的嫌疑。”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信安中心测评实验室副主任何延哲表示,草案二审稿增加不得通过“胁迫”方式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定,是对这一现实问题的有力回应。
何延哲认为,草案二审稿明确在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时需“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这不仅明确了企业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指导原则,也为用户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个性化广告关不掉?提供不针对个人特征的选项或提供拒绝的方式
安装程序时可以“一键同意”,撤回同意时却设置各种障碍;搜索过一个东西,就频频推送类似产品的广告,想关都关不掉……不少用户都有过这样闹心的体验。
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为个人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个人撤回同意,不影响撤回同意前已进行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效力。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新锐认为,草案二审稿对撤回同意的便捷性提出要求,能够倒逼互联网平台提升用户体验,切实保障用户“后悔”的权利。
针对“个性化广告关不掉”的“吐槽”,草案二审稿明确,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进行商业营销、信息推送,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
“一些用户被自动化广告追踪时感觉非常不好,想要找到拒绝追踪的操作入口又很难。”王新锐表示,草案二审稿指明了两种用户拒绝被自动化广告追踪的方式,让用户维权更有法律保障。
信息权益被侵害谁负责?平台不能证明无过错要担责
发现个人信息权益被侵害,如何举证是维权的关键。草案二审稿在举证责任方面作出重要调整。
草案一审稿规定,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个人信息处理者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责任。草案二审稿对此修改为,个人信息权益因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受到侵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表示,相较于互联网平台,普通用户在举证上处于劣势地位,有必要根据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将举证责任转移给处理信息的平台一方。此处规定的调整具有积极意义,如果平台不能“自证清白”,就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劳东燕建议进一步细化规定,只要个人信息处理者的行为侵犯了个人信息权益,比如未经同意就收集了用户个人信息,那么不管这个行为是否使其遭受到实际损失,个人都可以向信息处理者主张赔偿。
逝者信息怎么保护?由其近亲属行使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
互联网作为当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留下了许多逝者的生活痕迹。如何保护逝者的个人信息权益?草案二审稿给出答案。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明确,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作为对民法典的衔接,草案二审稿规定:自然人死亡的,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由其近亲属行使。
浙江省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高艳东认为,从民法角度看,此处修改将死者个人信息作为一种财产权利进行保护,这种立法理念值得肯定。
高艳东还表示,法律应当考虑死者个人信息的特殊性,对其适用不同于自然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标准,从而实现对侵权行为的精准打击和对法律资源的最优利用。
南昌中环地产内幕曝光!买房租房的速看
来源:南昌晚报
房产中介每个人都不陌生
不管是买房卖房还是租赁
很多人都愿意通过中介图个省事
可有些房产中介却玩起猫腻
2018年
中环地产被曝出多个乱象
用低价房源广告吸引顾客!
开发“拎包房”挣取房源差价!
还存在“高评高贷” 涉嫌欺诈!
众多乱象被曝光后
中环地产似乎并没有重视改正
就在最近
又有知情人爆料称
中环地产管理缺失
发布子虚乌有的低价房源
欺骗顾客
连日来
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中环地产公司发现
旧问题继续存在!
新问题层出不穷!
三大乱象
↓↓↓
发布低价房源 却告知只是广告做错网友爆料
日前,有知情人爆料称,中环地产发布的不少低价房源广告都是子虚乌有,他们以低价房源广告的方式吸引购房者或租房者到店咨询。
“以市场价100万元为标准的房子,他们往往会降低30%-40%发布房源信息,也就是说市场价格100万元的房子,通过中环地产房屋中介仅需60-70万元就能入手。如此诱人的购房价格,必然会吸引不少市民前往门店咨询。”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
2月15日,记者在地宝网查看到联泰天禧小区的二手房。房源信息显示该小区一套3室2厅2卫2阳台,建筑面积138㎡的房子售价为135万元,单价为9782元/㎡。记者拨通了中环地产邓达忠留在房源信息中的电话,并表示对该房源有意向。
中环地产绿湖豪城店邓达忠发布联泰天禧房源信息““联泰天禧还没有开盘,所以没有现房,这种好的房源开发商对外售卖的可能性很小,我们主要是为了先拿到客户资源,你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到中环地产绿湖豪城店来。”邓达忠答复记者。
记者随即来到红谷滩新区岭口路646号
找到了中环地产绿湖豪城门店
一名叫熊凯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接待了记者
而令人大跌眼镜的是,熊凯告诉记者:
“联泰天禧小区还没有开盘,也不可能这么低的价格。
当记者用手机打开房源链接后,熊凯则改口称:
“9000多元/㎡应该是广告做错了,联泰天禧小区开盘至少都要17000/㎡,而且首付必须80%以上,首付款就要200多万。
3月26日,时隔一个多月,记者再次在地宝网上找到了中环地产邓达忠发布的联泰天禧小区的房源信息,4室2厅2卫,建筑面积158㎡,售价为268万元,单价为16962元/㎡,双学区的江景房。
弄虚作假 利用他人名义发布房源信息
26日下午,记者进入安居客app看到了一个红谷滩新区东方海德堡小区带落地窗的租房房源,显示租金为1400元/月,水电除外,户型为1室1厅1卫,精装修,发布时间为3月19日。记者拨通了房源信息发布者中环地产庐山南大道店的徐丽,并约定在门店内进一步了解房源信息。
来到门店后,一名女性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我来之前已经和徐丽预约,请问她在门店吗?”记者询问道。
“刚才就是我们通的电话,我叫胡瑄尹,这是我的名片。徐丽已经离职,因为她注册的账号还没有过期,所以我就使用她的账号登陆发布了房源信息。
胡瑄尹向记者说道。记者核对了一下房源信息中的联系方式,与胡瑄尹名片上的号码无误。
“我刚才联系了业主,我们发布房源信息的这套房已经租出去了,其他小区的房子我可以推荐给你。比如丰和新城小区的这套房子,合租房,公共卫生间,也是1400元;还有天赐良园小区的一套房源,也是合租房,有独立卫生间,1500元。”胡瑄尹向记者说道。
记者表示倾向于之前看中的独门独户的整租房
不愿与陌生人合租
并质疑已经出租的房源为何没有及时撤除
“现在周边整租的公寓价位都在2000-2500元以上,装修好的可能更贵。你看到的东方海德堡小区这套房源也不是1室1厅1卫,没有客厅的,房间就算客厅了。现在房子很好租,可能上午预约看房,下午房子已经被租出去了,所以我们没有及时撤除房源信息。
然而,记者查询发现,该房源信息的发布时间为3月19日。
从业人员没有从业资质 未经上岗培训
记者带着疑问,通过南昌市房管局微信平台的在线服务查询了中环地产绿湖豪城店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邓达忠、熊凯以及庐山南大道店的徐丽、胡瑄尹。
中环地产绿湖豪城店的邓达忠编号:10562,培训编号:3601012317,信用星级:5星;
熊凯编号:13451,培训编号:无,信用星级:4星,经纪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信用评分-10,未参加上岗培训;
中环地产庐山南大道店的徐丽已经离职,无法查询任何记录;
令人吃惊的是,发布房源信息并向记者推荐了多套合租房房源的胡瑄尹,竟然查无此人。
中环地产红谷滩区域相关负责人回应:定期抽查房源信息
28日,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拨通了中环地产客服电话反映相关情况,客服人员接待了记者,并表示将介入调查,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11时许,中环地产红谷滩新区区域的曲姓负责人联系了记者。“我们中环的从业人员都有证的,分为初级协理证和经纪人证。你反映的这几个人我都不认识,是否具备从业资质我也无法确认,想要了解具体情况可以到中环总部的法务部门去核实。”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的问题,我们一直都有监管,定期会抽查,规定了房源在出售或出租后,几天之内要取消发布的信息,具体几天我也不清楚。”
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不得弄虚作假
南昌市房管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存量房房源信息发布的规定》,要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不得发布未经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房地产项目。
对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促成交易的经纪机构要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发布渠道上撤除;对委托人已取消委托的房屋,经纪机构要在2个工作日内将房源信息从各类渠道上撤除。
今年2月底,我市发布《南昌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公约》,《自律公约》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不得弄虚作假,误导欺骗客户。
中环地产频曝乱象
是整改不及时
还是压根不重视
有关部门是否对其监管到位
我们将继续关注!
你有在房产中介踩过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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